close

  根據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接管的公車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記者通過採訪多個中央部委證實,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務交通補貼已從上個月起開始發放。根據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1月4日《京華時報》)
  隨著中央機關公務員車改補貼的發放,中央機關公務員公務用車改革已經基本完成。地方各級政府也將儘快出台相關政策,將公務用車改革提上議事日程,才能確保在年底前完成。
  那麼各地政府在公車改革中還要註意哪些問題?筆者認為需要釐清三個問題:
  其一,“車補”的標準及人員範圍問題。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這個標準的範圍是什麼,要搞清楚。是吃大鍋飯,按中央標準一樣套下來,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另定標準?範圍是哪些人?只是公務員還是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聘用制人員?這個必須要釐清楚,不然基數大了,最後公車改革的成本不降反升就背離了車改的初衷。
  其二,“車補”的準確定位問題。這個發放的車補只是用於上下班途中的支出,還是包括部門公務活動?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如果包括公務活動,那麼有些公務員的工作只需要在辦公室內就可以完成,不需要經常深入基層和工地等一線,他們的“車補”肯定夠用。但一些長年累月需要在工地、基層一線活動的公務員,他們的“車補”可能還不夠往返路費,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如果都一樣那還有誰願意成天去深入工地、深入基層一線?還有如果有些地方政府把出差補助等也算在“車補”當中,可能以後會出現出差時只能自己掏錢倒貼出差費的問題,如此下去只會造成新的不公平,只會讓活幹得越多的人越吃虧,嚴重影響工作積極性。
  其三,“車補”後公車處理問題。有些地方政府已經把公車進行拍賣,這些拍賣所得的資金去向需要關註。但更需要註意的是還沒有處理的公車,必須要進行規範化處理,堅決不能讓公車被賤賣,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還有一個保障問題就是按規定只有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才能夠享受公車,那麼地方黨政領導也就是一把手都取消了公車,他們的公務活動如何保障?是租車用還是自己開私家車?這些又如何規範都需要上級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然一個縣長或者縣委書記租一個幾百萬的車來使用,產生的費用可能要比車改前還要更多吧?
  中央機關車改和地方地車相比相對要簡單一起,因為他們相對集中,而地方政府的車改由於地域不同,變化差異較大,不能採取一刀切的辦法來解決問題,還需要根據各地的情況不同制定出不同的改革方案,這樣才能讓真正幹事的人不吃虧,讓身在老少邊窮地區的幹部不吃虧。
  文/圖八木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地方公車改革要釐清三個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z79tzsb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